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达州市科技局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同意,2026年度中心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川东北地区工程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激发行业创新活力,中心依托四川文理学院,遵循“开放、竞争、合作”运行机制,以破解川东北地区工程建设关键技术难题为导向,强化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鼓励理论创新,产出一批引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城乡规划、资源环境等相关学科发展的创新性、原创性成果,更好服务川东北地区工程建设发展。
二、支持领域与方向
重点解决重大科学理论问题,充分体现创新性和原创性,本年度重点资助研究方向如下:
1、国土空间智能规划理论与数字孪生方法研究;
2、安全韧性城市构建与生态保护修复一体化研究;
3、城市更新行动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
4、面向宜居城市的建筑与规划设计创新研究;
5、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与宜居环境营造研究;
6、智能建造技术与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
7、城市与工程结构抗震韧性及防灾减灾研究;
8、新型绿色建筑材料研发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
9、智慧交通规划设计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研究;
10、低空经济与实景三维技术赋能智慧城市应用研究;
11、乡村全面振兴与县域城乡融合发展研究;
12、乡村文化旅游融合与乡土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研究。
申请者也可以根据自身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等情况自行选择具体研究课题,鼓励集体研究课题和相关共性技术或科学问题进行跨学科综合基础研究,有所创新,有所提高,切忌简单重复自己或他人已有研究成果。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鼓励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研究人员申请项目,发表过高水平科研论文或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
2、申请重点项目的申报人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
3、申请一般和自筹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参与课题研究项目不得超过2项;凡作为负责人在本中心有未结题项目者,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相同和近似选题不得在不同平台重复申报。
5、项目研究实施期限为1年或2年,执行时间以项目下达时间为准。
6、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研究计划有较大变动,须经项目承担管理单位与研究中心共同批准后方可调整研究计划。
7、申报者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盗用他人曾经立项研究过的课题,不得简单重复或变相重复申报者本人曾经立项过的课题,不得在校内各研究平台一题多报。课题申报人承诺信守有关规定,如在立项后被发现有违规者,将终止相关课题,并取消课题申报人三年内申报本中心课题的资格。
四、项目资助类别及额度
1、本年度资助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2、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5-1万元/项。自筹项目若干项,经费自筹。
3、资助经费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划拨。
五、项目结题要求
1、重点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
(2)发表中文核心期刊(C类及以上)论文1篇;
(3)发表中文核心期刊(D类)论文2篇;
(4)获批实用新型专利2项;
(5)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项,且发表中文核心期刊(D类)论文1篇;
(6)获批发明专利1项。
2、一般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或满足重点项目成果考核指标:
(1)发表中文核心期刊(D类)论文1篇;
(2)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项。
3、自筹项目成果考核指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或满足一般及以上项目成果考核指标:
(1)发表中文期刊论文1篇;
(2)获批实用新型专利1项。
项目研究成果的所有权为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项目人员所在单位共享,所有成果须标注“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项目编号,否则项目成果结题时不予认可。
4、申请专利时,必须将“四川文理学院”作为申请单位之一。
5、资助项目发表论文时,第一作者须为本中心基金项目负责人,署名方式(同时注明项目编号)如下:
(1)单位中文: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川文理学院,达州 635000,中国;
(2)单位英文:Dazhou Building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re,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Dazhou,635000, China;
(3)课题资助中文: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 (课题编号:XXXX);
(4)课题资助英文:The project supported by Building Environment Engineering Technology Research Center in Dazhou (Sichu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Grant No.XXXX)。
6、项目负责人须是成果产出的第一完成人,成果产出若为论文,只认定第一作者。
7、项目验收涉及的科研论文级别按四川文理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计分办法》(川文理〔2025〕34号)规定认定。
8、课题负责人在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时,请与中心联系,确定相关信息是否正确。
六、有以下情况不予资助:
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
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已获得本中心的资助,项目尚在研究中。
4、明显缺乏理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
5、在四川文理学院校内各研究平台一题多报。
七、申报办法与咨询联系
1、《项目申报书》、《论证活页》纸质文档一式3份邮寄至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中心邮箱。
2、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以收到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电子及纸质文档为准),逾期提交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5281862358
mail:dzsjzhjgcjsyjzx@sina.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519号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艺术传媒大楼2023
邮政编码:635000
2026年度项目申报书-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doc
2026年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doc达州市建筑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6年4月2日

